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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要和公租房要并轨运行

时间:2018-11-14 18:31:59

    到今年年底,宁波全大市范围内,廉租房要和公租房要并轨运行,统称为公租房。近日,宁波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指导意见》,公布了这一消息。

    宁波现有享受这两类保障性住房的家庭,累计共有7万余户。对于承租人而言,大家很关心的是,并轨运行后,租金怎么收?申请方式会不会发生变化?《指导意见》里,公布了初步的框架。

    不过,各县(市)区仍需要细化相关办法。比如市民很关心的租金问题,基本的思路是,并轨后统一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执行,一般是市场价格的60%至80%,但各县(市)区也会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对象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的租金政策。

    年底前全大市并轨运行 _acK({aid:1807,format:0,mode:1,gid:1,serverbaseurl:});

    在建房源均并入公租房

    去年年底,住建部、财政部、*发改委就发布通知,要求从2014年起,各地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2014年1月2日,顺河区看癫痫病哪家有效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也转发了通知。

    为什么要实行并轨运行?主要是因为两种保障性住房平行运行,带来了一些问题。

    比如由于保障群体不完全一样,需要分别申请、排队,市民得自己去套适用条件,造成了不便;两类保障性住房的准入门槛不同,这两种房源无法调剂使用,近年来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加快后,房等人的现象多了,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闲置浪费;另外,居民家庭的收入情况是动态的,有些原先住着廉租房的家庭,因收入增长后需要转换成公租房的,就得先退出原廉租房保障,再重新申请公租房资格,确实挺麻烦的。

    因此,*层面才提出了并轨运行的要求。宁波的目标是,2014年底前,全大市实现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至于目前已经筹集和在建的廉租房房源,均并入公租房房源。

    如何申请?

    原两类保障家庭实施统一申请受理

    公租房和廉租房,虽然同为租房,但原先适用的保障对象是不同的,并轨运行后,申请方式会不会有所不同?

    现在明确的是,并轨运行后,公租房和廉租房的保障对象,实施统一的申请受理,不需要再像以前那样去套各自的适用条件了。申请审核公示程序,也统一按照公租房相关规定执行。

    至于保障方式,变化其实并不大。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仍有两种保障方式可供选择,可选择货币补贴,比如租金补贴或租金减免,也可选择配租公租房。

    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原则上选择实物配租公租房,根据可配房源情况实施轮候配租。不符合公租房住房条件的,要及时退出。

    要特别指出的是,各县(市)区间的并轨运行工作,要因地制宜,根据当地住房保障的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并轨后住房保障力度不减,保障对象利益不受损害。

 癜痫能治好吗用多少钱才够;   租金统一为市价的60%至80%

    各县(市)区实行差别化租金政策

    一般而言,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更严苛,租金也比公租房便宜。实现并轨后,原廉租房住户很担心的是,租金会怎么变化?

    根据新的办法,总的思路是,并轨后配租公租房的,统一按照公租房标准执行,租金按照同类住房市价60%至80%确定。

    不过不会“一刀切”,女性癫痫各县(市)区还会进一步完善公租房租金定价机制,并青少年癫痫治疗方法根据不同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的租金政策。

    另外,为使并轨运行顺利开展,总的思路是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明确原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不管货币补贴还是实物保障,仍按照原标准享受保障。

    具体而言,并轨前,已经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并轨后只要仍符合廉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的,租金仍按原标准执行。并轨后,仍符合廉租房租金补贴或租金减免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对于原先已享受廉租房实物保障的,在符合公租房条件情况下,也允许其按照公租房政策继续承租原住房。也就是说,即便并轨运行了,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来说,住的仍是原来的那套房子。

    钱江晚报通讯员 张辉 吴培均 记者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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