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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监察制度风闻奏事是什么样的制度

时间:2017-12-15 12:25:00

魏晋南北朝时期监察制度 风闻奏事是什么样的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期监察制度

这一时期基本处于封建割据的分裂状态。各朝的监察机构名目不一,但体制与汉代相同,亦有部分变化。

魏晋时,御史台不再隶属少府,而成为由皇帝直接掌握的全国性的监察机构。南梁、后魏、北齐的御史台(亦称南台)和后周的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主官,北魏称御史中尉。

由于监察长官权势日大,出现了防范监察官员犯法渎职的规定。群臣犯罪,若御史中丞失纠,也要罢官。魏晋以后,为防止监察机构徇私舞弊,以发挥其监察效能,明确规定大士族不得为御史中丞。

晋以后,御史中丞下设殿中御史、检校御史、督运御史等,分掌内外监察之权。

此时,地方上不再设置固定的监察机构,由朝廷不定期地派出巡御史监察地方官员。此外,御史“闻风奏事”的制度也在这个时期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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